12月26日,医学检验学院党委在北校区基础二号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本次学习由学院党委书记蒋红梅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代表参加了本次学习。

蒋红梅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推动延伸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工作提供了可遵循的基本规则和理论支撑,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院正处级组织员、党委副书记杨飏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该《条例》,全文共8章37条,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她概括总结了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一步重申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执行“四个服从”。《条例》具有极强针对性和指导性,其中对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程序、支部委员会职责、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发展党员情况再次进行明确,对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提供了极大帮助,强化了责任担当。
最后,蒋红梅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要再次组织全体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学习《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切实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三是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按照《条例》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支部各项工作扎实规范。四是学院党委要进一步推进我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