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学院组织召开学习《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
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
按照贵医党通【2014】49号文件“中共贵阳医学院委员会转发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修订《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通知”要求,医学检验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于2014年11月8日下午2:30认真组织副科以上干部及行政所有人员学习《“十严禁”》和《“十不准”》两个文件精神。会上,杨国珍院长再次强调,请各科主任把会议精神和文件内容传达到科室及教研室的每一位党员并认真执行,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和管理,以此为契机,狠抓教职医护员工工作作风建设,着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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