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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学院党委开展严格遵守教学纪律的预防提醒约谈
2018-06-19 17:24 蒋红梅 

  为严肃教学纪律,强化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6月12日,医学检验学院党委召集教学科研管理科、临床检验学教研室、临床微生物和免疫学教研室、临床生物化学教研室、临床血液学检验室以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开展了严格遵守教学纪律的预防提醒集中谈话。



学院党委书记蒋红梅解读了《贵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对于教学事故的分类与等级、认定与处理办法等内容。尤其强调,任课教师在教学环节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并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教学管理不善或教师本人擅自调课或停课,有意推诿或拒不接受教学任务等均属于教学事故。教学科研管理科和各教研室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教师本人对教学应抱有高度的责任心,协调好临床工作与教学任务之间的关系,严守教学纪律,树立立德树人的师者风范。


医学检验学院院长黄海、副院长费樱也参加了集体谈话,表示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并建立教学监督提醒机制,确保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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