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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学院党委2019年第三次中心组学习
2019-07-15 15:30 杨雷 

  7月12日,医学检验学院在北京路校区基础二号楼三楼会议室开展党委中心组第三次理论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蒋红梅主持,学院党政班子、各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科室及教研室负责人参加。

   

 蒋红梅对本次学习做了安排,传达了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有关精神。强调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要性,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也是我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费樱就加强医学检验学院教学管理及制度建设作了发言:作为教师,严守教学纪律是基本要求,我们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各环节进行分析,结合学校对教学事故认定的原则,制定了《医学检验学院的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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